项目名称: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
归口部门: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项目类别:资金类
支持标准:
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2019年度市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 经认定的2020年新经济梯度培育入库企业中的准独角兽企业。
2. 2019年度在成都市以外地区的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 2019年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表;
2. 经认定的2020年新经济梯度培育准独角兽企业证明材料(企业登录成都市新经济委官网-新经济专题板块-梯度培育&双百工程-项目申报管理-企业梯度培育-审批进度-流程跟踪网页截图即可);
3.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市外销售收入证明材料。2019年度企业与成都市以外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相关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通过网络销售的,需提供网络平台销售数据记录表、发票信息汇总表、会计记账凭证、收入明细账页、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市外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等可以证明是在成都市以外发生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如企业为平台型企业,请提供会计记账凭证、收入明细账页、平台营收区域分布信息资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市外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等能证明企业市外销售收入额度的材料。
5. 2019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四川省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6. 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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