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0年重庆市第一批中小微补助项目(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
归口部门:重庆市经信委
项目类别:资金类
核心内容:按4.35%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贴息金额),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2020年4月30日后产生的贷款利息不再给予贴息。
支持对象与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2018年5月以来,申请获得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纳入重庆市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的微型企业,按照《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21号)规定程序,通过原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申请,获得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含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贷款)。
申报时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
附件材料:
(一)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二)(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的复印件(未到期的,还需提供承贷金融机构出具的正常类贷款证明材料);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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