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标保有量的稳步增长,商标注册难度一直在增长,许多商家在耗费大量时间与资金后,也有一定可能迎来失败的结果。因此,在商标注册之前,了解到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以及风险是有必要的,在接下来的篇幅中,行之知识产权就为您介绍一下商标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申请注册商标的各类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家商标局以后,会有2-3个月查不到商标注册的时间,在这段盲期内的商标信息和动态是无法检索的。如果企业在这个时间里申请的商标,与盲期内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就会产生客观的风险。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当驰名商标未注册时,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而且,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直接享受跨类别的保护。比如说一个游戏产业的驰名商标仅在第9类核心类别注册了,但是因为它是驰名商标,其他的申请人也不可以在其他类别注册类似或相同的商标。但是检索时无从得知哪些商标是属于驰名商标,所以这也会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比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人名等。因为商标权容易与这些权利发生冲突,所以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应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比如说乔丹体育的商标案纠纷等。
有些时候,即使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获得了商标局的初步审查通过并公告,但在法定的3个月的法定公告期内,任何人(出于商业目的或其他原因)均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以阻止申请人商标获得注册。如著名的“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异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