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二、集体商标注册 1.主体资格证明 根据《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凡是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中的内容需要包含该集体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一品标局网提醒您:集体商标管理办法指出,如果要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进行申请的,申请人需要证明该商标具有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方法包括自证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 2.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1)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进行申请的,主体单位应该由该地理标志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2)申请人在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时,应附送该地理位置管辖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如果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指的商品并非源于所表示的地区,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局将不予注册,但已经善意取得的不会被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