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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类商标申请

时间:2019-10-24

 

1,核定使用商品(第14类)贵重金属锭;钯;铂(金属);贵重金属合金;金刚石;珍珠(珠宝);宝石;翡翠;银制工艺品;玉雕首饰。

2,《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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