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一、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三)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 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 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二、交纳登记费。严格按照版权局的作品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三、审核。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合格后送省版权局领导领导审批,合格后由省版权局核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以上登记办理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