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四川,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认定条件标准,项目申报
11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示范企业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做出指导,下面来看看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有哪些条件标准。
一、申报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四川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拥有经认定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3、在省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4、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5人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一般应是从业人数的5%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标准
1、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
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连续3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产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
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或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
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在产品研发、提高质量、节能减排、提高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6、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