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法》规定,中国的商标权以“在先申请”原则为基础。因此,无论商标使用多长时间,未经注册就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且随时都有被注册的风险,那么我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怎么办呢?
有两种情况:
1、商标尚未被核准注册的
根据《商标法》第31条,"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可以监控紧急注册。商标注册有异议期,现阶段商标异议可向商标局提出。
商标异议要点:
1) 收集对方实施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你的品牌影响力。
3)证明注册人与您有利益关系。
2、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裁定申请。可以启动商标评审程序,即向商务法官申请商标注销。
向商标局提起商标争议的先决条件如下:
必须提供外国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中国注册时间的证据。例如,发票、采购订单、广告手册等。商标注册前使用的是用商标书写的文字。此外,国外品牌在国内外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商标注册满三年,三年内未使用的,可以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国注册商标,三年内不使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可以三年未使用为由予以撤销。商标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使用证据的,予以撤销。
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不起作用,则该商标只能重新注册,并且不能与原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如果商标必须在国内使用,就必须以高价转让回来。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尽早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