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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商标的百年发展故事

时间:2019-05-27

 

1669年(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创办同仁堂医务所。自1723年以来,已经有188年的历史,有8位皇帝服用过同仁堂药物。历经300多年的风雨,同仁堂的各个年龄段的人都一直坚持着一句古老的格言:“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自律意识的设置在制药过程中产生了非凡的谨慎、严谨的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材料精良、工艺精湛、疗效显著”享誉国内外,产品销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北京同仁堂商标的百年发展故事


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国家保护。“同仁堂”商标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在马德里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也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2006年12月,同仁堂被商务部认定为第一批“中国老字号”。

“同仁堂”商标的设计意图:在历史文化悠久的中国,龙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数百年的精髓和特色是:配方独特、材料精良、工艺精湛、疗效显著。因此,在国内外医药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这个商标使用两条龙,象征着悠久的中医文化历史。“同仁堂”作为主要设计是药品质量的象征。整个标志表明北京同仁堂是国宝。我们应该在继承传统医学特点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发更多造福人民的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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