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啊国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直接制或代理制。直接制是指申请人自备申请文件,直接邮寄或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代办处。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须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力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实用新型应当有附图(结构示意图);申请外观设计提交请求书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简要说明,请求保护色彩的还要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都必须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到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购买。代理制是指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向国外申请专利必须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从1994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为PCT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指定局、选定局、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和国际检索单位,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用中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受理处提出国际专利申请。个人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非职务发明证明以及请求费用减缓的证明,可以申请减缓申请费、1~3年的年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