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火炬统计调查
2025年1月22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41号),以及《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川科产〔2025〕1号)要求,现就成都市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4〕18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信息通信业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4〕77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川科产〔2025〕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订了《2024年度成都市火炬统计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请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深入实施,确保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一)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包括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等7个报表,成都高新区外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报告期分为快报、年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管部门负责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报表,报告期为年报。其他内容由成都高新区组织填报,报告期分为月报、快报、年报。
(二)企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等5个报表,由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填报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情况表之外的统计报表,报告期分为月报、年报。
(三)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主要包括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等6个报表,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填报除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报表、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之外的其他报表,报告期分为半年报、年报。
以上三类统计工作的调查内容、调查对象、报告期别、组织分工、上报时间、报送材料和方式等要求,详见附件。
填报单位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官网,点击“在线服务—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进行登录填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