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郫都区,贷款贴息
2024年12月26日,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4〕12-54)文件要求,为助力农业经营主体纾解资金需求,实现稳产保供,现将2024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项目所在地在成都市范围内)。
(二)贴息时限范围
本批次贴息的时限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贴息项目范围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以下三类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1.粮油种植项目
粮食作物:谷物(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豆类(大豆、豌豆、胡豆)、折粮薯类(洋芋、甘薯)。
油料作物:油菜籽、花生、芝麻、向日葵、花椒、橄榄。
2.现代农业种业项目
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种业。
3.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一)对从事粮油种植、现代农业种业生产经营的贷款项目,按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
(二)对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从事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按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
(三)贴息利率按贴息时限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平均值5年期以内(含5年)3.46%,5年期以上4.1%计算。若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利率,按实际贷款利率执行。
(四)每个项目主体或多个项目同一主体在贴息时限范围内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对在贴息时限内获得过其他财政贴息项目不再享受贴息补助;对存在“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不予贴息补助;对在贴息时限内存在涉农领域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或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贴息补助。
(一)承诺书(附件1)。
(二)开户许可证(申报主体为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提供)。
(三)贷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息凭证、还款凭证。
(四)项目佐证材料。
1.粮油种植项目
土地流转合同或承包合同、农资采购发票或收据、种植场地照片等。
2.现代农业种业项目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资或饲料采购发票、场地照片等。
3.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猪仔饲料采购发票或收据、养殖场地照片等。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报贴息项目需与贷款合同用途保持一致,如贷款合同未写明贷款用途或与申报项目不一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贷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
(一)申报方式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项目业主进行贴息申报以及区(市)县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均通过“农贷通”平台线上进行,并按照要求在线上填报贴息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申报流程
1.项目业主申报
项目业主通过“农贷通”平台“惠农政策”栏目“政策贴息”中的“2024年第二批贴息办理”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完整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2.区级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农贷通”平台对项目业主申报的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本级驳回、拒绝的申报项目做好告知义务。
3.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区(市)县申报的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项目所需贴息资金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对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手续不齐备、数据不准确、上传资料不齐全的申报项目,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贴息支持。
(一)申报时限
项目业主申报贴息项目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6日之后,系统中项目业主贴息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逾期未申报视为自行放弃。
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查情况以正式报告形式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审查
各区(市)县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审查,核查项目真实性并对“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进行核查。银行机构对“农贷通”贷款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金控征信公司保障“农贷通”平台在线贴息系统正常使用,对数据安全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