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
2024年10月24日,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次)的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成都高新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成都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住所)与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具有一定科技服务能力或有一定的孵化培育资源的科技服务机构、单位、企业。
2.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项目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各单位均应满足上述申报条件;且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联合申报实施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4.项目负责人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近三年(2021-202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有项目到期未验收或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对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限制申报。
6.对以往年度撤销项目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能申报。有关情况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立项后,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2.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一)方向一:支持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服务
项目名称:支持标杆孵化器培育认定
(1)项目内容:为全区孵化器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政策咨询、资源链接和培育赋能服务,并通过实地走访、培育赋能、交流拜访等方式,发现并招引、培育一批标杆孵化器;组织邀请相关部门代表、孵化器行业专家,投融资机构代表开展专家交流座谈会,梳理和制定标杆孵化器支持和管理制度。
(2)考核指标:
1.梳理全区现有孵化器基本情况,累计走访不少于30家区内孵化器,针对区内有能力、有潜力、有资源、有意愿的孵化器开展标杆孵化器赋能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覆盖不少于50家孵化 器,形成成都高新区孵化器整体行业发展情况报告。
2.组织相关部门代表、孵化器行业专家、投资机构代表开展不少于4次交流座谈会,协助梳理形成1套《标杆孵化器梯度评价标准》、1套《标杆孵化器梯度管理办法》。
3.招引1家先进地区标杆孵化器落地成都高新区,组织开展1场标杆孵化器评选会,首批推荐认定不少于3家标杆孵化器,并定期开展不少于2次标杆孵化器走访交流工作。
(3)支持方式:采用专项资助(前资助)方式,总支持经费不超过55万元。
(二)方向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项目名称: 中试线上云平台建设及运营
(1)项目内容:打造全国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建设中试线上云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集区内中试数据,实现数据信息云化,针对中试平台各项服务内容开展深入分析,促进中试服务资源及生态资源有效对接、中试服务供需双方精准对接,促进提升指挥调度效率,营造中试发展良好生态。持续加强对中试线上云平台的运营及管理,打通与高新通信息壁垒,协同高新通完成中试平台线上认定、评价、统计和政策申报等功能。
(2)考核指标:
1.建设1个线上云平台,对外展示成都高新区“中试+生态”,实现中试服务供需双方对接,并汇聚和展示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相关数据。在平台内展示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不少于30家,通过线上平台助力企业对接中试平台不低于10次。
2.建设1个数据可视化大屏,通过数据大屏集成高新区中试总体情况、中试平台地图打点、中试生态、活动政策、项目招引等内容,对内实现中试平台相关业务调度。
3.组织专人运营该平台,负责后台数据审核、帮助中试平台服务实现供需对接等,常态化更新中试线上云平台各项信息及数据。
(3)支持方式:采用专项资助(前资助)方式,总支持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项目名称:高层次人才(团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1)项目内容:支持机构聚焦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及其细分领域,建立高层次人才(团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完成对关键信息提取,关键信息分析、评估等工作;利用信息化、自动化手段,实现数据管理精细化,保障数据一致性、安全性;利用数据分析等技术,形成成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团队)分析图。
(2)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内,建设完成高层次人才(团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整合收集高层次人才(团队)数据资源,为成都高新区人才团队建设和人才服务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建设完成后,可自动化分析及形成人才(团队)数据分析图;开展不少于1次的平台使用培训并根据需求至少完成1次系统的更新。
(3)支持方式:采用专项资助(前资助)方式,总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
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项目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申报书封面作为首页装订,胶装书脊应打印“企业名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项目”。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1.成都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具体详见申报书“四、附件材料”栏,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其他要求详见申报书填写说明。
项目于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下午5点集中申报(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联系方式:
序号 支持方向 拟支持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材料受理处室
一 方向一:
支持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服务 支持标杆孵化器培育认定 刘老师 028-85160974 双创中心
二 方向二: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中试线上云平台建设及运营 薛老师 028-85313032 创新平台处
高层次人才(团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钟老师 028-62037252 人才发展处
3.申报材料递交地址:
(1)创新平台处: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高新区管委会九楼创新平台处
(2)人才发展处: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高新区管委会十楼人才发展处
(3)双创中心: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C3楼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支持,专家评分低于70分的项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