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2024年10月12日,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具体评价、认定标准见。
(一)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于11月30日前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于12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和纸质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 12 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合规经营承诺书。
4.申报“ 直通车” 的企业还需提供满足“ 直通车”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5.评价指标相关材料(财务相关指标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创新实力等情况,不超过 200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