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资讯> 科技服务 > 2024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2024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时间:

 

  本文关键词: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2024年10月12日,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评价认定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具体评价、认定标准见。

  三、评价认定流程

  (一)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于11月30日前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于12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和纸质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 12 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合规经营承诺书。

  4.申报“ 直通车” 的企业还需提供满足“ 直通车”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5.评价指标相关材料(财务相关指标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创新实力等情况,不超过 200 字)。

 

标签: 项目申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