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商
2024年10月1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商(第三批)的通知。
为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将组织开展第三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主要面向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5个试点行业遴选专业服务商(详见附件1)。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本地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技术研发基础好,有行业咨询、诊断、改造的实践经验、稳定团队和成熟产品(有典型应用案例支撑),且有在成都市内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本次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由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组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遴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将编制好的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材料不全和不规范取消申报资格。
(二)成都市范围内注册的服务商由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请各区(市)县将辖区内注册的服务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区(市)县推荐表(见附件3,需盖章),于2024年10月23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相关材料交至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Word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yf@cdsme.org。非成都市范围内注册的服务商直接报送至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送要求同成都市范围内注册的服务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次遴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组织专家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外正式发布。
(一)根据服务能力水平与服务效果,对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进行定期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调整。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承诺接受市经信局组织的第三方对其用户反馈评价的随机调查。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