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雅安,工程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
2024年9月30日,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医药工程、制药工程、轻工工程、材料工程。(见附件1)
(二)评审范围:雨城区、名山区(含经开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雅注册单位。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见附件2)执行。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并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2024年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市本级的申报人员由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六)答辩(初、中级职称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通过系统另行通知。
(七)专业组评议。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评审会议。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到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委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结果函告委托单位。
(十)办理相关手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评审表》通知后,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二)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不少于1500字。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填报《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见附件4),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8.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
9.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4年4月—9月)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12.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13.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4.委托评审的人员,需提供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报送纸质材料时收取。
15.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三)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1.评审表2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佐证材料1份,单独胶装成册,用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5)作为封面,并依次填写相关信息。佐证材料务必与网上上传资料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由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10月2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 日18:00。
(三)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8:00。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8:00。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8:00。
(六)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网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7日18:00。
(七)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送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5A403)。
(八)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三)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严格审查其真实性,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人次);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六)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初、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八)评审工作结束后,除通过人员的《评审表》由送审单位领回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5、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