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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

 

  本文关键词:四川,中小企业,专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2024年9月9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科技厅于近日启动2024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下面是具体要求。

  一、科技厅关于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一)支持重点及方向

  1.支持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

  2.支持方向。四川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支持领域技改项目,对今年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的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和氢能领域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时,须提交2022年1月1日后取得且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下列技术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他资料按项目要求完整准确提供。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以事后奖补方式给予支持。根据经费预算总额和项目申报情况,采取竞争性立项遴选方式,每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予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且获得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

  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50%、有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

  3.企业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2023年度已获得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再予以支持。对备案为四川省瞪羚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流程

  2024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3.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4.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5.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五)申报时限

  202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8时自动关闭,届时申报单位不能再在系统提交(含修改后再次提交)。

  (六)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关于推荐审核及意见查询

  (一)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限。

  因项目申报受理量大,在推荐单位审核环节需审核内容较多且为人工审核,从各申报单位完成审核提交后到成都市科技局出具审核意见需一定时间(注:视待审核项目数量而定,我局按照申报单位在系统审核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作推荐审核),为确保推荐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有足够时间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根据科技厅通知授权,凡在系统选择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间应不晚于2024年9月12日12时。逾期提交的,在推荐审核环节因材料不合规被退件、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关于推荐审核意见查询。

  因我局在系统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后,系统无短信提示功能,请各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项目待推荐审核排队情况、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并根据我局推荐审核意见做好补充相应材料、及时再次提交相关工作。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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