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工业精品评选认定
2024年7月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成都智造”品牌培育战略,推动“成都造”企业增品种、提质量、创品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体现成都特色的城市(产业)名片,按照《成都工业精品评选认定方案(试行)》(附件1),现就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评选认定工作通知。
(一)制造业、软件(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和数字经济企业的产业化产品。
(二)同一年度每个企业最多申报2项工业精品,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产品指定一个主体企业申报。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整车企业成都分公司除外),在市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软件、数字经济企业有固定办公场地),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软件类企业2000万元)以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企业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或获得开发权,或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授权。
(三)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标准和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正式成员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测试报告。属于强制、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准入证明。
(一)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7号令)限制类或淘汰类。
(二)使用无知识产权的国(境)外商标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的产品(被他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形除外)。
(三)上一年度企业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企业年报报告并公示,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的企业。
(四)两年内,有出口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经历、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退运的产品;或经查证属实有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因重大质量投诉发生索赔事件的产品。
(五)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或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
(六)两年内,存在偷税漏税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事故、IV级(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
《成都工业精品评选认定方案(试行)》。
(一)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申报表(附件2);
(二)成都工业精品评价指标企业自评表(附件3);
(三)成都工业精品申报佐证材料清单(附件4);
(四)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方式
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通过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链接:https://tfryx.tfryb.com/)实行网上申报。
新注册企业可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并完善相关信息;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在平台“申报事项”中搜索“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申报”,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要求上传彩色版PDF文件,其中每一佐证材料均作为单独PDF文件并打包上传)。国防工业相关产品作脱密脱敏处理。
(三)区(市)县初审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初审申报企业、产品的资格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通过初审的形成推荐报告、汇总表,于2024年8月9日前统一报送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产业协作处。
(四)部门核查、专家评审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征求科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评审的产品形成“成都工业精品”名单。
(五)社会公示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向社会公示工业精品拟入选企业和产品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进行复查。
(六)公开发布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向社会公开发布成都工业精品,通过加强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成都工业精品的知名度、美誉度。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成都工业精品评选认定方案(试行)
2、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申报表
3、成都工业精品评价指标企业自评表
4、成都工业精品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5、第二批成都工业精品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