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四川,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024年4月2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206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聚焦工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一)具有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拥有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三)在省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副高级职称)及博士5人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一般应是从业人数的5%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元以上。
(六)申报企业已纳入统计部门研发统计,并按要求完成上一年度研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自愿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方向,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资料并提交。企业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线上审核推荐时间为5月31日~6月4日,各地于6月7日前将正式书面推荐意见及《2024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成都市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近两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推荐企业不超过6家,其他市(州)不超过3家。